近日,徐州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专利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逐步健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协作水平和保护效率。
《规定》包括总则、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共三方面十条,明确了调解的原则、范围、辖区、方式方法及双方职责等内容。《规定》指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调解技能的培训指导,及时解决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诉调对接协调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多元化化解专利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